1.電動機可以在額定電壓變動-5至10范圍內運行。
2.電動機在額定出力運行時,相間電壓不平衡不得超過5。
3.電動機大小修后投運前應檢查丈量電動機盡緣合格。
4.發現電動機進水、受潮現象時,應測得盡緣電阻合格后方可啟動。
5.電動機事故'>事故跳閘后,應測得盡緣電阻合格后方可啟動。
6.電動機潤滑系統、冷卻系統投進正常,電動機所帶機械部分完好,答應啟動。
7.嚴防電動機因斷油、軸承內套松動,軸承磨損,大幅度振動而造成電動機轉子掃膛。
8.嚴防因機械在帶動電動機轉子反轉的情況下啟動電動機的運行。
9.電動機啟動時應監視啟動電流,起動后的電動機電流不應超過額定值,轉速和聲音正常。
10.正常情況下,電動機在冷態答應起動兩次,起動間隔>5min;熱態答應起動一次;對于起動時間不超過2--3s的電機,事故處理時可以多起動一次。
11.電動機正常運行時,檢查電機振動、溫度是否正常。
12.防止電動機的非全相運行。
13.盡量避免在廠用6kV母線電壓降低的情況下進行啟動。
14.對帶空氣冷卻器的電動機運行時,應留意空冷器不結露題目,防止因結露而導致電動機的盡緣水平下降而造成電動機燒損。
15.運行中的電動機發生電動機冒煙、著火;電動機軸承或靜子線圈溫度急劇上升,并超過規定值應立即停運。